昔時(shí),聚居粵東的饒平人的嫁娶,也脫不了"父母之命、媒約之言"的羈絆。但在婚姻習俗的繁文縟節中,卻包含著(zhù)追求幸福、繁衍嗣續、悅親睦鄰等美好祝愿。
待嫁的少女企望配得稱(chēng)心如意的丈夫。元宵節夜就是她們向父母表示爭取自己選偶權力的時(shí)機。她們跑到菜園里,將嫩生生的芥菜(俗稱(chēng)"大菜")做坐墊,虔誠地褥告:"坐大菜,將來(lái)嫁個(gè)好兒婿。"
如果做父母的焦急著(zhù)子女的婚配,那就須向別人家討求一條捆縛煙葉的草索(被求的農民自會(huì )慷慨相贈),帶回家門(mén)口時(shí),須當念念有詞:"阿奴個(gè)姻星浮了。"
倘使女兒的婚事屢議不說(shuō),做母親的就要將一根"掃帚草"(一種茅草)編入女兒的辮子里,一邊暗暗祝福:"緶婦帚草,出門(mén)人搶走。"
"相親"不一定男女主角上場(chǎng),多半倒是由父母或親屬代為目測。當"相親"而又雙方同意之后,男方就須擇日送聘金、聘禮。而女方回贈的禮物中有一樣是必不可少的,就是一片割而未斷的豬肉,美其名為"鴛鴦肉",以示"血肉相連"之意。
新娘子臨近出嫁前須擇日沐浴、更衣。這時(shí)又有一番講究。浴盆中須放入石榴等十二種植物的花或葉。浴畢,讓新娘子坐在浴盆里吃下兩顆熟雞蛋,以祈婚后產(chǎn)育順利。而且,新娘穿的衣服里里外外都不能縫上袋子,意在不把父母家的幸運帶走,今后全賴(lài)自己到夫家開(kāi)創(chuàng )新局面。
新娘子離開(kāi)娘家時(shí),要大哭一場(chǎng),以表對父母親的孝心和對手足骨肉的情深。如果新娘子樂(lè )而忘"哭",那么伴娘就會(huì )偷偷擰她一下。新娘得到揭示,當然就照哭如儀了。
如果成婚日是所謂"白虎日",只須在花轎前掛上一小塊豬肉,"白虎"得到賭賂,自然就不來(lái)擾亂了。實(shí)際享用這一賂物的卻是打轎的苦力。
新娘上轎后須噴"紅花茉草水"以驅除邪氣,下轎后須跨過(guò)一束點(diǎn)燃冒煙的稻草,以補取得"新娘跨火煙,明年生男孫"的效果。
引導新娘完成婚禮的是親屬中一位"有福氣"的長(cháng)輩女性。所謂"有福氣"指夫妻雙全,子孫滿(mǎn)堂,德高望重者。
拜堂后的禮節,似乎是對這種非自由戀愛(ài)的婚姻加以補救的措施,使這對此前很少接觸甚或素昧平生的"新人",獲得一點(diǎn)類(lèi)乎強制的調情。這類(lèi)事情是:拜堂后,新郎、新娘首次同桌用膳。由"有福氣"者喂之,并且各自只吃半碗之后,交換剩余的飯吃下;合巹時(shí),新婚夫妻坐于床的兩側吃"合房圓"(煮以糖湯的糯米丸),仍由"有福氣者"喂之,也在吃到一半之后將剩余的交換著(zhù)吃。
新房里的床頭要放置一對探上漆的枕頭,暗喻夫妻感情"如膠似漆"。如果事先了解到新人對"漆"易患皮膚過(guò)敏的,可改用竹制的枕頭,則是取"同心同德"之意了。有的眠床的紗櫥頂還放上一把竹扁擔,意取夫妻共同肩負新家庭生活的擔子。
新娘的妝奩,除衣服、首飾之外,有一件也是不可或缺的,就是兩雙木屐,想必是取夫妻"亦步亦趨"的含義。
新婚三天之內,新娘子與公婆須當回避。第四天一早,新娘要到新居所在地的公共井汲水。汲水前先將一小撮紅糖和一小撮由娘家帶來(lái)的泥土投入井中。打水回家,飲用此水后新娘就不致"不服水土",而鄰里則會(huì )"甜滋滋"地夸獎新娘了。